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公益守护和美家园


日期: 2023-12-26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公益就是人民的利益,公益诉讼旨在保护公共利益。
 
  近年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在药品食品安全、公民信息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需求,忠实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秉持“小案件守护大民生”理念,高质量办理了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打造了一张张为民办实事的“名片”。
 
  2023年以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件,两个案例入选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5个案例入选市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份。
 
  拆废桥消除安全隐患
 
  “这座废桥拆得好!河道畅通后不仅保障了行洪安全,还避免村民在桥上种植农作物发生危险,同时又美化了环境,一举三得!”近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对废弃桥梁拆除情况开展“回头看”时,村民们连连称赞。
 
  2023年3月底,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召陵区河长制办公室移送的废弃桥梁线索后,立即安排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调查核实。“河道内新旧两座桥并排而立,临水侧堆有建筑垃圾,水面距离废弃桥梁的桥面不足一米,确实存在行洪安全隐患。村民还在废弃桥梁上垫一米厚的土层种植农作物,加重该废弃桥梁的承重,增加了桥梁断裂的风险。”办案检察官说。
 
  废弃桥梁存在行洪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谁来担责?2023年4月,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并成立办案组专门办理此案。办案组人员积极行动,多次通过调查现场、走访群众固定证据,并委托技术部门对废桥进行实地勘测、质量评估。经调查发现,由于相关行政机关疏于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导致废弃桥梁未被及时拆除,埋下河道行洪安全隐患。据此,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开展拆除工作,确保汛期行洪安全。但是,相关行政机关在回复期限内仍未依法拆除废弃桥梁,致使河道行洪安全隐患依旧存在,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
 
  2023年6月,在多次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无果后,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召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被告怠于履行河道管护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令其依法继续履行法定职责。
 
  该案提起诉讼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废桥拆除整改工作部署会议,成立工作组,由专人负责落实废桥拆除整改工作。2023年8月,该废弃桥梁被依法拆除。
 
  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始终是检察公益诉讼关注的民生重点。
 
  2022年11月,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走访商超、便利店的过程中发现,一些散装食品存在生产日期缺失、保质期不明等问题,既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又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遭到侵害。
 
  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立即对辖区30多家商超和便利店开展调查。他们一边通过明察,对售卖的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信息等内容的散装食品进行拍照取证;一边通过暗访,了解散装食品的进货渠道、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经调查,有的散装食品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信息等内容,有的未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裸露摆放,有的商家甚至在进货时没有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及其他合格证明。
 
  针对存在的问题,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并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消费者权益,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集中对辖区240余家商超、便利店开展专项整治,督促辖区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要求其在储存、销售散装食品的显著位置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相关行政机关对存在问题的44家商超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相关行政机关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活动,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检察建议建立了散装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规范散装食品的市场经营秩序。
 
  2023年春节前夕,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对该问题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辖区散装食品销售更加规范有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今年以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不断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以检察履职有效推动和提升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化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我们会持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履行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持续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负责人表示。
 
  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学知识的关键阶段,吸烟、喝酒会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和谐,对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具有重大意义。召陵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远离烟酒 拥抱健康”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未成年人打造清朗的健康成长环境。
 
  2022年11月,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辖区一些校园周边商户存在将烟酒销售给学生的情况,遂立案调查。通过走访调查,他们发现学校周边商铺普遍存在销售烟酒的现象,许多商铺并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有些商铺甚至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022年12月9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及时监管上述未按规定经营的烟酒商店,并对违法烟酒商店集中开展教育整治,在辖区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所涉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集中整治,对中小学校周边销售烟酒的81家超市、餐饮店进行检查,对16家违规经营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在辖区校园周边经营场所内张贴“禁止向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制品”警示牌。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建立诚信档案,切实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
 
  为确保检察建议问题整改落实见效,2023年1月,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实地跟踪监督,发现违规经营者均已整改完毕。
 
  汇聚社会力量画好公益“同心圆”
 
  “现在,农产品上有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标识,生产记录定期公布,生产日期、质量达标情况也一目了然。我们终于能放心购买了!”2023年11月,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受邀共同前往的“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孙某说。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发建设,主要包含线索提报、专业咨询、参与听证、跟踪观察等功能。志愿者对发生在身边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可在线向检察机关反映,并可受邀辅助相关案件办理。孙某提供的线索就是召陵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的。孙某称,辖区部分农业种植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时存在无承诺达标合格证、生产记录不全等问题。
 
  收到线索后,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对线索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走访、谈话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进行摸排。经摸排发现,此类情况普遍存在,相关行政机关存在未将应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等问题。“走访过程中我们还了解到,这些生产经营者对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了解程度并不高。”办案检察官说。
 
  8月24日,该院针对发现的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诉前磋商,梳理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及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已办理数量、日常管理等情况,明确相关行政机关监管职责,督促其依法规范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并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办理、生产记录、质量安全检测等制度。同时,要求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普法宣传等工作,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成立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整改。“截至目前,我们已督促指导辖区生产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260余张,并将76家农业经营企业全部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同时,多次举办宣讲会对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速测、合格证开具进行培训。我们将继续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机制。”相关行政机关在复函中表示。
 
  公益诉讼维护的是老百姓的利益,公益守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除了持续用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召陵区人民检察院还借助“外脑”赋能,充分发挥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有效破除检察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知识壁垒。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意见,帮助检察机关实现精准监督,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确保案件监督质效。截至目前,特邀检察官助理已协助该院办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
 
  高质量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是国家所需、群众所盼,更是检察机关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理念,牢记“公共利益守护者”的职责使命,不断优化办案结构、提升案件质量、打造优秀办案团队、增强案件影响力,在保护公共利益之路上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实现人民群众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不懈努力!




【责编:】 【审核:焦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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