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6-18 来源: 点击:
关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的公示
(第十七批第一次公示)
2018年6月18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交办举报案件第17批1件。
序号1:东城产业集聚区辖区,举报类型为塑料颗粒厂,主办单位召陵区环保局,要求办结时间2018年6月24日。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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