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6-22 来源: 点击:
关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的公示
(第二十一批第一次公示)
2018年6月2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交办举报案件第21批1件。
序号1:召陵区辖区,举报类型为大气污染,主办单位漯河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召陵区政府。
要求办结时间:2018年6月28日。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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