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日期: 2019-06-26 来源: 点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七届市委第九轮安排6个巡察组,于2019年6月中旬至8月上旬,对3个市直单位、3个乡镇、12个行政村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统筹对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市县联动、县区异地交叉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舞阳县九街镇、郾城区孟庙镇、源汇区问十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机构、站所主要负责人;临颍县陈庄乡二甲王村等12个行政村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

  二、巡察任务

  (一)巡察市直单位党组织的主要任务

  1.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两个维护”情况。主要检查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情况;检查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2. 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主要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不断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

  3. 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着力发现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4.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紧盯“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紧盯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紧盯在脱贫攻坚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

  5. 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两个责任”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

  6. 围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着力发现重点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7. 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8. 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内容。

  (二)巡察乡镇党组织的主要任务

  1. 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情况,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2. 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安排部署情况。重点查找政治站位不高、责任履行不力、研究部署不深入、政策落实打折扣、帮扶举措不精准等问题。

  3. 检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 检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换届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5. 检查维护党规党纪、整治“四风”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认真查找脱贫攻坚领域挤占截留、贪污挪用等问题,农地非农化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涉黑涉恶及背后“保护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6. 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是否存在非法宗教渗透蔓延、不良习俗盛行等问题。

  7. 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内容。

  (三)巡察行政村党组织的主要任务

  1. 检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等任务落实情况。

  2. 检查党建工作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缺失、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3. 检查党员干部是否存在纵容、支持、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介入宗教宗派纷争、涉黑涉恶等问题。

  4. 检查扶贫脱贫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在贫困户认定、项目申报、物资采购、建设施工、资金物品发放等环节违规违纪,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套取私分以及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

  5. 检查村级事务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三资”管理混乱、“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力、“阳光村务”不规范、集体产权不明晰等问题,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工程建设、低保优抚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6. 检查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滥发钱物、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7. 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内容。此外,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违纪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管理的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市委巡察组也要了解掌握并按要求办理。

  三、巡察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人来信来电反映问题时,应将举报对象、具体问题、发生时间及地点等描述清楚,以便巡察组了解和掌握。

  按照全市统一动员、同步进驻的要求,各县(区)党委同时组建23个巡察组,对19个县(区)直单位、10个乡(镇、街道)、39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具体巡察对象及巡察组联系方式一并公布。


 

中共漯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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