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教育局关于拟终止3所民办幼儿园办园并注销办园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 2020-08-24 来源: 点击:




漯河市召陵区康桥水岸幼儿园,负责人为周玲,园所位于召陵区翟庄街道办事处康桥水岸小区11号楼门面房,办园许可证号2015003,有效期2015.11.10—2019.11.9。因该幼儿园园舍为门面房,根据《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二)“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园舍、场地,有围墙、大门和传达室,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该幼儿园不具备办园条件。2019年11月29日,召陵区教育局向该园下达《幼儿园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园在2019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逾期整改不到位者,将取消办园资格,责令停止办园。2020年5月29日,局相关人员前往该园检查,该园仍未整改。
召陵区召陵镇拐张实验幼儿园,负责人为林玉兰,园所位于召陵区召陵镇拐张村,办园许可证号4111040112,有效期2018.8.20-2022.8.19。该园2019年9月以来已经没有在园幼儿,事实上已经停办且该园2018年、2019年连续2年没有参加年检不具备办园条件
召陵区粮食局幼儿园分园,负责人为邵翠红,园所位于召陵区万庄村二街99号,办园许可证号4111040610,有效期2018.8.20-2022.8.19。该园2018年、2019年连续2年年检不合格,不具备办园条件。
以上三所幼儿园均未提出自行终止并提交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规定,召陵区教育局拟依法终止漯河市召陵区康桥水岸幼儿园、召陵区召陵镇拐张实验幼儿园、召陵区粮食局幼儿园分园等三所民办幼儿园办园注销办园许可证。
1.与拟终止办园的三所幼儿园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漯河市召陵区教育局405幼教工作人员联系书面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2.办园许可证注销后,办学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园活动。
3.与相关幼儿园有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通知期间与幼儿园进行债务清算;各幼儿园要妥善处理终止办园期间的各项善后工作,并对财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提醒家长把幼儿送往有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就读,保障幼儿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让孩子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漯河市召陵区教育局
                                       2020年8月24日




【责编:】 【审核:魏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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