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对接项目的决定


日期: 2021-03-15 来源: 点击:




脱贫组〔20215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对接项目的决定

 

 

2021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已下达到召陵区(漯财预指〔202129号),共计790万元。经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该资金对接项目如下:

一、对接召陵区2021年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产业扶贫项目(二期)600万元;

二、对接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古同村、老许村、郭庄村、大孟村、皇西村市派第一书记资金)100万元;

三、对接2021年老窝镇武湾村产业扶贫项目(武湾村市派第一书记资金)20万元;

四、对接2021年雨露计划项目35.8万元;

五、对接2021年金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8.925458万元;

六、对接2020年老窝镇、青年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81395万元;

七、2019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保金11.553147万元;

八、2021年产业就业扶贫奖补项目2.64万元;

以上对接项目资金合计790万元。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5日





【责编:】 【审核:魏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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