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日期: 2019-07-22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7月19日,记者从漯河市2019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近日,《漯河市2019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我市将因地制宜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年底前,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4万户

  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思路开展,按照《方案》,各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社区、居委会充分发挥作用,稳步建立政府、企业、社区、市民联动机制,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019年年底,我市将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提高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同时,我市将建立以点带面覆盖体系,稳步扩大试点和覆盖范围,12月前将完成城区4万户居民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任务。其中,郾城区12000户、源汇区12000户、召陵区8000户、经济技术开发区6000户、西城区1000户、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000户。临颍县、舞阳县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标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三类

  《方案》提出,按照三分类标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全市将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袋的类别、规格、标志等,并逐步推动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同时,规范收运,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管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这些有害垃圾将全部转移至指定的处置地点进行处置。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气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垃圾分类服务企业建立分拣中心,将各种可回收物分类拣出,再送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站进行处理。

  其他垃圾指除了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碎陶瓷,零星肮脏纸片,塑料,织物,腐烂水果、蔬菜及其他厨余物等。其他垃圾按照现有模式收集、运送,进入垃圾处理终端进行处置。




【责编:】 【审核: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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