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大纲》中国工人运动高涨的产物


日期: 2021-04-21 来源: 点击:




 


        珠江南岸,广州解放大桥西侧,一栋坐南朝北的4层白色洋楼在绿树掩映下格外显眼。楼顶,巨大的红色五角星装饰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楼门匾上书“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旧址”,表明了这座洋楼不平凡的身世。

        1922年5月1日,经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倡议,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以下简称一次劳大)在这里召开。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超过了160名。经过6天会议,大会通过了包括《罢工援助案》《八小时工作制案》《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案》等10项决议案。

        这10项决议案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工人运动提供了合法性依据。中国工人运动的领袖之一邓中夏曾经描述说,根据一次劳大的决议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已有指挥全国职工运动之权。可以说,一次劳大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全国工人运动的领导地位,从此中国工人为争取权益、解放自身的运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一次劳大通过《八小时工作制案》

        “……篾工,每日上午七点起,至午后五点止,晚间七点至九点止。刻字工,生意好时,则日夜工十七、十八小时不等,生意不好,每日四五小时,或数日无工作。”经济学家彭泽益在《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中这样描述长沙劳工的工作时间。彼时工厂的工人们工作时间特别长,劳动条件极其恶劣,工资待遇低,没有任何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的制度,工人争取权益的罢工时有爆发。

         由于缺少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早期工人运动多处于自发状态。

         1921年8月11日,根据中共一大决议,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北成都路19号(今成都北路893号)建立了公开领导工人运动的总机关——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这是一个“要把各个劳动组合都联合起来的总机关”。自成立之日起,这个先进组织就向工人宣传马列主义,帮助工人组织工会,领导罢工斗争。

         1922年1月12日,在英国殖民统治下的香港爆发了中国海员大罢工。香港中国海员工人约有15万人,他们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资微薄,与白人海员同工不同酬,还常遭受凌辱、打骂及克扣工资,并随时受到无故开除的威胁。短短一个星期内,罢工规模迅速扩大。受此罢工影响,五条太平洋航线和九条近海航线陷于瘫痪。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号召全国工人支援香港海员大罢工。上海、湖北、河南等地以及京奉、京汉、陇海、京绥等铁路工人,纷纷成立香港海员罢工后援会。香港各行业的中国工人为支援海员斗争,于2月底实行总同盟罢工。到3月初,罢工总人数达10万人,香港完全陷入瘫痪状态。

         港英当局和轮船资本家迫于形势,不得不向工人屈服,历时56天的香港海员大罢工取得了胜利。这次罢工拉开了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的序幕。

         为了更好地领导工人运动和维护工人阶级的权益,中国共产党决定于5月1日在广州召开会议,并决定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名义来发起和召集,这就是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倡议,得到了全国工人团体的热烈响应,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纷纷涌向广州。当年著名工运人物如李启汉、邓中夏、邓培、陈炳生等均参加了大会。

        据当时参加会议的代表回忆,珠江当时还没有桥,代表们需要坐渡船抵达珠江南岸的会场,由于经费困难和警察追缉,当时从其他地区来广州可谓一路艰辛。

        1922年5月1日下午,一次劳大在广东机器工会礼堂开幕。

        这场持续了6天的大会,通过了10项决议案,包括《罢工援助案》《八小时工作制案》《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案》等,成果丰硕,对此后劳动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工运高涨助推劳动立法运动

        1922年初的“香港海员罢工后援会”活动,使英租界当局对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感到十分恐惧。他们察觉到,这个极有组织的“罢工司令部”设在上海北成都路19号。当年6月,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以“扰乱治安”等罪名,逮捕了被工人誉为工运“健将”和“先锋”的李启汉;7月17日,又查封了上海的总部办事处并通缉其成员。随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迁往北京,邓中夏任总部主任,上海改设分部。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京总部成立之后,联合各分部开展了“劳动立法运动”,以争取工人阶级的政治自由。同时,继续派出特派员深入重点工矿企业,积极参与工人罢工运动的组织与领导。如毛泽东、刘少奇到安源路矿,罗章龙、林育南等深入京汉铁路沿线等。

        1922年8月16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根据中共二大的决议,向全国发出《关于开展劳动立法运动的通告》,强调劳动立法的重要意义,“将劳动者应有之权利以宪法规定之”。接着,拟定了劳动立法四项原则和《劳动法大纲》。

        《劳动法大纲》要求工人有集会、结社、罢工等权利,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保障工人最低工资和享受劳动保险以及保护女工、童工等。

        劳动立法四项原则和《劳动法大纲》是这次劳动立法运动的指导原则和奋斗目标,代表了工人阶级的利益,反映了他们的需求。它们的提出和公开发表,使工人阶级明确了奋斗目标和前进方向,鼓舞他们为改变受剥削压迫的现状去奋斗。

        劳动立法运动得到了各地工会和工人们的热烈拥护,他们纷纷举行集会游行,并通电全国各团体及国会,要求将《劳动法大纲》纳入宪法。然而,军阀政府重开国会,制定宪法,并非真心实意,因此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提出的劳动法案最终流产,未获通过。但这次劳动立法运动仍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广泛宣传了中国共产党的劳工主张,《劳动法大纲》在工人头脑中扎根生长,推动工人运动继续高涨。

     “《劳动法大纲》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为了在全国进一步推动工人运动而发布的,是当时中国工人运动高涨的产物。工人运动和《劳动法大纲》是互相渗透、互相影响的关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教授刘东超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据相关资料统计,从1922年1月到1923年2月,国内掀起了中国工人运动的第一个高潮。在持续1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发生大小罢工100多次,参加人数达到了30万人以上。其中,1923年2月4日,京汉铁路两万多名工人大罢工上演了最为壮烈的一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的顶点。

        工运领导机构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

        为了推动全国工人运动的进一步发展,1925年5月1日,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召开。大会宣告以林伟民为委员长,刘少奇、邓培、郑绎生为副委员长,邓中夏为秘书长兼宣传部长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作为工人运动的领导机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因完成历史使命而宣告撤销。

        也是在这一年的5月30日,上海工人和学生在租界的繁华马路,进行宣传讲演和示威游行,租界的英国巡捕在南京路上先后逮捕100多人,并突然向密集的游行群众开枪射击,当场打死13人,伤数十人,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

        当天深夜,中共中央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由瞿秋白、蔡和森、李立三、刘少奇和刘华等组成行动委员会,具体领导这次斗争,组织全上海民众罢工、罢市、罢课,抗议帝国主义屠杀中国人民。

        从6月1日起,上海全市开始了声势浩大的反对帝国主义的总罢工、总罢课、总罢市。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推动下,五卅运动的狂飙迅速席卷全国,从工人发展到学生、商人、市民、农民等社会各阶层,并从上海发展到全国各地。

        6月19日,为了声援五卅运动,广州和香港爆发了规模宏大的省港大罢工。此次罢工由邓中夏、苏兆征领导,历时1年零4个月,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世界工人运动史上时间最长的一次大罢工。

        “实际上,省港大罢工提出的要求,比如罢工、结社自由,和《劳动法大纲》的精神是一致的。它们的思想具有内在的贯通性。”刘东超说。

        在1927年召开的中共五大,完全接受了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七次扩大全体会议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这次大会通过了《职工运动决议案》等,要求政府实行高度劳动政策,颁布劳工保护法、工厂法,规定“八小时工作制”和最低限度工资等,实施社会保险,救济失业工人。

        1928年,中共六大再次讨论了劳工权益问题,并通过了《妇女运动决议案》等,强调保护劳工的权利,“反对任意开除工人。反对强迫仲裁。禁止用女工童工做过度危险工作,禁止妊妇与哺乳妇作夜工,缩短夜工时间”。

        至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劳动立法运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此后中央苏区劳动立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编:】 【审核:魏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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