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制订“红黄蓝牌”预警问责管理办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日期: 2019-03-13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为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忠诚履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近日,召陵区实行“红黄蓝牌”预警问责管理制度,分层次解决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该区研究制订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红黄蓝牌预警问责管理办法(试行)》,对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时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分类细化,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行“红黄蓝牌”预警问责管理制度,建立防错纠错、容错免责、正向激励、问责追究一体联动机制,力促干部担当执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据了解,“红黄蓝牌”预警问责管理制度是根据预警对象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设置的,其中,因工作不力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给予“蓝牌警告”,预警期为1个月,整改完成后可以申请摘牌;整改期限内再次受到“蓝牌警告”的,自动升级为“黄牌警告”。 因工作不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给予“黄牌警告”,预警期为2个月,整改完成后可以申请摘牌;整改期限内再次受到“黄牌警告”的,自动升级为“红牌警告”。 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给予“红牌警告”,预警期为3个月,整改完成后可以申请摘牌。

  目前,该区已建立“红黄蓝牌”预警问责管理工作台账,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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