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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召发〔2008〕12号
 
 

 
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高效服务型机关的实施意见
(2008年7月1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行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加快高效行政服务机制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召陵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创建高效服务型机关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运转有序、务实高效、群众满意的党政机关为目标,推动各级党政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致力创建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优、机关信誉好、行政成本低的高效服务型机关,促进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顺利贯彻落实,又好又快建设开放型经济强区。
   基本目标: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实现由被动服务到主动优质服务的转变。逐步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创新机关管理方法和服务方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不严格、机关行为不规范、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务实、服务质量不够高等突出问题。
   二、基本内容
   (一)以政务公开为重点,推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1、进一步健全社会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科学决策制度,健全完善各级各类议事规则和程序规范,健全重大事项票决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听证,并制定公示或听证的操作细则。各级党政机关要逐步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公众代表、媒体旁听会议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三结合”的公共决策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召各单位。
   2、建立和完善决策信息反馈和决策后的评估、反馈、问责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应保密的除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及时向公众公开,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对决策和决策执行过程中造成重大失误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召各单位。
   3、积极探索党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凡所有不涉秘和个人隐私的党务、政务及服务承诺等内容要全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公开内设机构及其办公所在地,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岗位职责和服务承诺内容。学校、医院、环卫、民政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办事公开形式,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将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并将每一行政执法事项的种类、名称、依据、内容等通过适当形式公示。各部门基层站(所)要推行服务承诺制,公开办事职责、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投诉渠道等。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公开的,要追究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法制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召各单位。
   (二)以优化服务流程为重点,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
   1、优化服务流程。对部门间互为前置条件的事项进行清理,使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流程得到整体优化。组织专家、企业和群众代表对各部门办事流程、服务质量进行评审。
 牵头单位:区高效办、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召各单位。
   2、健全服务制度。建立健全首问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健全完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高效行政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区高效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召各单位。
   3、积极发展电子政务。加快机关网上办公进程,分期分批完成区、乡两级政府和区政府与区直有关部门之间网上业务协同和互动,尽早实现政务网上办理,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加强信息资源整合,稳步推进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通过网上办证大厅将受理项目的流转状态、审批情况、办结时间等适时公开,从静态公开转为动态公开,变办事结果公开为办理全过程公开。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召各单位。
   (三)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
   1、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进一步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的文件。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的问题。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法制室;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召相关单位。
   2、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试点。2008年选择部分区直及驻召单位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试点,依法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明确和细化处罚标准,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法制室;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召各单位。
   3、整合完善公众评议机关、反映诉求的渠道。对外统一公布各单位诉求电话,搭建党委、政府与企业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严格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召相关单位。
   (四)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健全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逐步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机制。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召各单位。
   2、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继续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公示制度。建立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运作模式。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监察局;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召相关单位。
   3、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各级各部门的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都要做到收费主体清楚、收费项目名称清楚、收费依据清楚、收费标准清楚、收费证件齐全。对依法新设立或提高标准的收费项目,物价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定范围,严格审核并进行公示。适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对保留的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项目进行听证。收费项目公示后,要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公开。2008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所有保留的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牵头单位:区优化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召相关单位。
   4、积极探索大部门体制,实施全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整合相关部门职能,理顺政府部门职能关系,围绕交通、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开展综合服务机制试点工作。推行部门主办负责制,切实解决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多重管理、多头执法等问题,逐步实现运转有序、协调一致、办事高效、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机关。
 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召相关单位。
   (五)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提升政府公开服务水平
   1、拓展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对保留或调整的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各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全面推进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即办件比率,法定期限内办结率达到100%。加快建设区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网上审批系统,2008年底全面实现区、乡两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纵向网络连接。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编办、区高效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召相关单位。
   2、抓好部门审批业务纳入大厅后的职能转变,强化部门公共服务职能。按照因事设岗、因岗设人的原则和单位“三定”方案,科学设置岗位。制定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和责任。在各级各部门设置咨询岗和办事流程导引图,实行单位领导值班制度,全面推行“一窗式”服务。
 牵头单位:区编办、区高效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召相关单位。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用土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工作,探索被征用土地农民依法依规加入社会保险、纳入城镇低保试点等工作。各级开展农业生产抗灾减灾保险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区人劳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召相关单位。
   4、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服务。从科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优秀人员,深入全区重点企业,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继续推行规范入企检查、驻企特派员、效能监测点等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优化办、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中小企业服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召相关单位。
   (六)完善科学的考核体系和监督机制
   1、进一步改进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完善目标绩效评估考核办法。推行分类评估考核,引入“服务对象认可”指标,拓宽评估考核渠道,扩大民主评议范围。根据机关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各级各部门负责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服务承诺,编印《政务公开内容目录》,通过多种形式对外公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评议机关活动,探索开展社会评议“服务最差部门”活动,促进各级机关强化服务、争先创优。
 牵头单位:区高效办、区目标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召相关单位。
   2、完善部门内部绩效管理办法。组织引导各部门抓好内设科室及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通过量化指标评价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和业绩情况,并将考评结果与干部调整、评先晋级相挂钩。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劳局、区高效办;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召各单位。
   3、实行评审公示制度,增强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对具有评审职能的机关,制定评审工作公开公示办法,规范和完善评审工作,实行评审过程公开公示制。认真落实群众公认原则,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力度,保证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召各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高效行政服务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高效服务型机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抓好协调推进、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召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统筹抓好本地本部门的创建高效服务型机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各自的具体责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高效服务型机关活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高效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工作消极、推进不力的,要提出批评,责令整改。区考核办要将创建高效服务型机关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促进各级各部门积极创建高效服务型机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高效服务型机关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区委宣传部要及时组织报道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争创高效服务型机关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办: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5-2605600 传真:0395-2600289 E-mail:slzfw 加 @ 加 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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