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7-31 来源: 点击:
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区政府研究论证,决定取消行政职权事项43项,调整移交行政职权事项4项,承接行政职权事项5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1项。
附件:区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职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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