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农业植保社会化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 2019-03-07 来源:漯河市政府采购网 点击: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召陵区农林局委托就召陵区农业植保社会化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召陵区农业植保社会化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1.2、招标编号:召采公开采购-2019-3;

1.3、采购内容:1、采购农药:含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等;2、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采用农用植保无人机,在小麦抽穗至扬花期,对小麦赤霉病、白粉病、锈病、蚜虫等病虫害开展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

1.4、预算金额:310.5万元;

1标:38.64万元; 2标:32.83万元;3标:33.201万元;4标:20.58万元;5标:19.649万元;6标:44.16万元;7标: 37.52万元;8标:37.944万元;9标:23.52万元;10标:22.456万元;

1.5、供货期/服务期:

1-5标供货期:3日历天;

6-10标服务期:接采购人通知后 1天内到达服务区域,服务期限7日历天,因风雨等恶劣天气引起的达不到作业条件的情况下依次顺延。

1.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1.8、标段划分:

1标段: 55200亩

15%氯氟·吡虫啉悬浮剂:552000ml

40%咪鲜胺·戊唑醇水乳剂:1104000ml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氨基酸≥100g/l 微量元素≥20g/l 1380000ml

2标段:46900亩

22%高氯氟·噻虫微囊悬浮-悬浮剂:469000ml

30%己唑醇悬浮剂:375200克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氨基酸≥100g/l 微量元素≥20g/l 1876000克

3标段:47430亩

22%高氯氟·噻虫微囊悬浮-悬浮剂:474300ml

25%腈菌唑乳油:379440ml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氨基酸≥100g/ml 微量元素≥20g/l 1897200ml

4标段:29400亩

20%联苯·三唑磷微乳剂:735000克

30%己唑醇悬浮剂:235200克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氨基酸≥100g/l 微量元素≥20g/l 1176000克

5标段:28070亩

22%高效氯氟氰菌脂·噻虫嗪悬浮剂: 计280700ml

30%己唑醇悬浮剂:224560克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氨基酸≥100g/l 微量元素≥20g/l 1122800克

6标段:青年镇农业植保社会化服务项目约55200亩;

7标段:万金镇农业植保社会化服务项目约46900亩;

8标段:老窝镇农业植保社会化服务项目约47430亩;

9标段:邓襄镇农业植保社会化服务项目约29400亩;

10标段:召陵镇农业植保社会化服务项目约28070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5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提供药剂须“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药剂应在小麦上取得登记;

3、供应商若被《信用中国》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须提供以上网站的各项查询结果);

2.2、6-10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经营农业植保服务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若被《信用中国》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须提供以上网站的各项查询结果);

2.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的投标;

2.4、投标人可就各标段进行报名投标,则只能按照标段先后顺序中一个标段。

三、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公告期限:2019年 3 月 7 日 至2019 年 3 月 13 日

五、代理费用收取的方式及标准:

5.1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5.2 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

5.3 收取金额:1标段:5796元;2标段:4924.5元;3标段:4980.15元;4标段:3087元;5标段:2947.35元;6标段:6624元;7标段:5628元;8标段:5691.6元;9标段:3528元;10标段:3368.4元,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9年 3 月 7 日 8 时 30 分至2019 年 3 月 13 日 17时 30 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 月 27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3 月 27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工商联大厦9楼)

九、招标文件的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圆整(售后不退)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漯河市召陵区农林局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韶山路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395-2615681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企业总部大厦22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95-6692668

监督单位: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电话:0395-2601019

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pdf




【责编:】 【审核:王琰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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