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6 来源: 点击: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漯河市召陵区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召陵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召陵区政府综合办公楼,邮编:462000,电话:0395—3932900,电子信箱:lhslswj@126.com)。现将2022基本情况概述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年初组织召开了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机构、人员、任务和责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是健全规章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机制,各股室制作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必须落实办公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制度,严防格式不规范、内容不真实、数据不准确、表述有错漏等问题,确保有关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公开类型的判断还需要加强。
改进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和中央、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全局同志把此项工作作为单位的基本工作来抓,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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