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


日期: 2023-12-19 来源: 点击:




            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及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受理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受理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当面提交、传真、网上平台等方式提交的书面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要科和其他科室在收到信封或正文中含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的信件时,及时将信件转公开办。

二、登记

公开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台账登记,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受理编号、收到时间、提交方式、申请内容、限期答复时间等。对申请内容不明确、要素不齐全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在办理过程中做好办理进度登记,包括转办情况、延期答复情况、答复类型、办结情况、文书编号和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等。

三、答复

1.办理时限

根据申请事项的种类和内容等,公开办可以直接答复的,按程序起草答复书并逐级审签,予以答复。需转办公室有关业务科室或有关部门提出公开意见的,有关业务科室或有关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公开办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公开办主任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研判会商

一般事项申请,由公开办结合有关部门或相关科室意见研究答复方案。重要、敏感事项的申请(如:近期舆论高度关注的;涉及事件重大、敏感的;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可能对政府正常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经研判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涉及的有关部门或相关科室在提出公开意见时,进行政策、法律、舆情、涉密等综合分析;公开办组织市司法局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会商、综合研判,提出答复方案。

对特别重要、敏感,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申请,公开办组织有关业务科室、有关部门、法院和有关专家等进行研究会商、综合研判,提出答复方案。

3.答复起草

答复书按照《条例》《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文书格式》等要求,准确适用法规条款,规范格式和表述,做到严谨规范、文字精炼、依法有据、合法便民。同时注意答复方式和语气,避免因敏感文字表述而引发问题。

4.风险评估

对重要、敏感事项的申请,公开办组织市司法局以及相关部门对答复内容进行风险评估,消除潜在舆情等风险。

5.审批签发

一般申请的答复书由公开办主任审签。重要、敏感事项申请的答复书,由办公室主要领导审签。特别重要、敏感事项申请的答复书,报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长审签。

四、归档

公开办负责保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的档案资料

五、收费

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理费收取办法》等执行。

六、救济处理

申请人对申请办理结果不满意而进行举报的,公开办积极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市司法局做好行政复议或应诉工作。办公室有关业务科室或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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