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 2023-02-24 来源: 点击: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3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突出加强对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和阐释。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

(三)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兼职等工作;负责镇(街道)股级干部宏观管理,以及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人选的审议和村(居)“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村级后备干部备案工作,负责区直机关股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宏观管理工作;承办区委管理干部和其他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出国(境)事宜;负责乡科级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综合考评工作;承担市委和地方共同管理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宏观管理。

(四)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五)负责全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检查落实;加强对全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公务员、乡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区委反映有关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牵头抓总、指导协调全区人才工作,组织或参与制订人才工作政策,推进重大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七)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干部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八)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和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区公务员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工作对外交流合作等。

(九)承担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区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科级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归口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委老干部局。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单位预算。

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组织科(党员教育管理科、党员干部驻村工作办公室)、干部科(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信息管理科、人才工作办公室)、干部教育监督科(举报和信访工作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考核工作办公室(党建综合科)室的预算。

属单位包括

1.漯河市召陵区人才工作指导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2.漯河市召陵区党员教育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收入总计6144.36万元,支出总计6144.3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1787.84万元,增长41.04%。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新增部分项目资金以保障重点工作开展,例如“五星”支部创建经费、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等;支出增加1787.84万元,增长41.04%。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新增部分项目资金以保障重点工作开展,例如“五星”支部创建经费、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收入合计614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44.3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支出合计614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74万元,占7.82%;项目支出5663.6万元,占92.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144.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787.84万元,增长41.04%。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新增部分项目资金以保障重点工作开展,例如“五星”支部创建经费、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14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74万元,占7.82%;项目支出5663.6万元,占92.1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48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9.30万元,占91.38%;公用经费支出41.44万元,占8.62%。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2023“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2减少0.6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22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22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公务用车支出,精简车辆使用频率,节约财政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我单位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召陵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5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区委组织部预算公开表



2023年区委组织部预算公开表附件: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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