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 2023-02-27 来源: 点击:




 


2023年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

一) 根据《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召陵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漯办文﹝2019﹞6号),制定本规定。

(二)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 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全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国家和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指导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7、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区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优抚医院、光荣院等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人员的伤残评定复核申报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8、组织指导开展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9、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规划建设及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区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二、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局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业务股等科室的预算。

局属单位包括: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入总2498.45万元,支出总计2498.4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148.98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增加;支出减少148.98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入合计249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8.45万元,中央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137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合计249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65万元,占7%;项目支出2324.8万元,占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498.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48.98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中央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项目进行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9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65万元,占7%;项目支出2324.8万元,占9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73.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4.43万元,占95%;公用经费支出9.22万元,占5%。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2年增加1.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购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2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因2021年结转2022年公务用车维护费,2022年未申请公务用车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172.8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23年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一: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目标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无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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