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做好3月24日至3月26日大风扬尘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 2017-03-24 来源: 点击:




 漯河市召陵区环境保护委员会

召环委[2017]21

                        

关于做好3月24日至3月26日大风扬尘

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道)办、东城管理办公室、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2017年3月24日至26日,全省范围内将有一次4至5级左右的西北风过程,其中25日白天最强风力可达11米/秒左右(6级)预计:3月25日凌晨至早上,我市风力可达10米/秒(5级),3月25日8时至20时,风力预计可达11米/秒(6级),持续时间长达6小时左右。3月25日夜里,风力预计为6米/秒至7米/秒(4级)。3月26日白天,全省风力逐渐减小至5.4米/秒左右(3级)。

本次大风过程与3月其他两次过程(3月1日、3月5日和3月12日)相比,预计持续时间将会更长,风力也将会更大。加上3月24日至25日天气干燥,扬尘污染传输风险较大,各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总结前期大风防控经验,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特别是对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裸露堆场等扬尘点加强清理和遮盖,尽最大可能减少本地扬尘污染。

根据攻坚办要求,在大风来临前两小时及起风时,各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重点做好以下抑尘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新标准,要求风速达4级以上时,不得再进行土方挖填、拆除等作业;要求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城市清扫人工作业应以捡拾保洁为主,停止清扫作业。

二是要求增加对城、乡镇道路吸扫和洒水频率,对无法机械化清扫的采用布条式扫帚进行湿扫,尘土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组织所有洒水、喷雾等车辆全部上路作业;对空中进行雾炮洒水,降低空中颗粒物浓度;对未硬化道路及时加盖草垫并洒水抑尘,保持裸露地面的湿润。

三是对全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尘埃的散体物料堆场进行封闭式管理,对露天堆放、裸露土方、砂石全面进行围挡,同时使用密闭式防尘网苫盖,交缝处双层苫盖,并做好定期喷淋洒水保湿工作;对防尘网进行检查、确保能起到作用;对不能及时苫盖的大面积沙堆,应喷洒抑尘剂;对集中连片开发的土方成片项目,洒水设施要全面开启,有效抑尘。

四是全面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周边道路和省市县乡级公路积土积尘,对污染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污染。

五是要求施工工地、城区道路上人工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必须做好苫盖及喷淋工作,各类环保作业车辆实行全密封,作业过程中无垃圾及尘土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六是要求人工作业应严格按照顺风清扫,及时收堆,禁止向下水口、窨井盖扫倒尘土与杂物、焚烧垃圾等行为,特别对敏感点周围落尘应及时按照顺风进行清扫。

七是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明确制定“定路线、定时段、定人员”的监督、清扫、检查、保持等工作机制。

镇(街道)办、东城管理办公室、区直各有关单位要于每日上午8时前,准时、详尽地将前日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区环委会

联系电话:(0395)5562778

邮箱:sldqb123@163.com

 

  2017年324





【责编:】 【审核:lhsl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