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产业集聚区2019年预算公开


日期: 2019-03-25 来源: 点击:




2019年度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概况
漯河市召陵工业区管委会于2005年11月份正式成立,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2006年9月更名为漯河市东城经济区管委会,2009年1月更名为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编制27人,实有人数36人。
一、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制定集聚区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定集聚区的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3、统筹规划集聚区的道路、绿化、供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4、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负责集聚区内项目的立项、备案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核准,报区发改委备案;
5、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负责集聚区内项目建设的核准和审批,报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备案;
6、对进入集聚区的项目按规划合理选址,确定用地规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土地,并负责土地出让金价格的制定;
7、建管委牵头,部门配合,负责为投资商代办项目所需手续,为企业搞好各种服务;
8、根据区委区政府鼓励企业发展和优化环境的有关政策,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落实进入集聚区的企业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9、负责集聚区的招商引资、突出抓好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方法的引进,大力发展集聚区经济;
10、统一收取土地出让金并交区财政局非税办;
11、搞好财政收支、税收征收与管理;
12、搞好集聚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机关本级预算。单位内设 6 个股室:办公室、财政所、监察室、项目管理科、建设规划科、土地服务科。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 年收入总计564.923196万元,支出总计564.923196万元,与 2018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9.061296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对企业补助增加123.33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9 年收入合计564.923196万元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4.92319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 年支出合计564.923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153196万元,占57.7 %;项目支出238.77万元,占42.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64.923196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29.061296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对企业补助增加123.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64.9231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和项目支出对企业的补助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9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万元。2019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 年减少5万元,下降33.33%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相比上年下降5万元,下降33.33%,下降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4.69728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没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车辆0辆、老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 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件: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 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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