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


日期: 2019-03-25 来源: 点击:




 

2019年度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草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中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2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工作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业务股(优抚安置办公室);下设1个二级机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科级)。

部门预算主要是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入总计10万元,支出总计1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新成立机构。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入合计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万元(财政拨款1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支出合计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新成立机构。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10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无购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2018年新成立单位,无公务用车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车辆0辆、老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19年,我局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件:漯河市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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