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市锐捷贸易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沙石破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18-09-13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漯河市锐捷贸易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沙石破碎项目

报告表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白庄村

该项目总投资45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11672.5平方米,建设原料库3300平方米,生产车间、办公房等利用原有。

 建设规模:年产石子3.5万吨

污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分别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暂存池暂存,堆肥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不外排。

废气:①原料堆存粉尘:企业拟将原料入封闭厂房存放,设备在厂房内作业,且原料堆放区安装喷淋系统,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粉尘飞扬,扬尘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②装卸及投料粉尘:企业拟将原料及成品装卸均在封闭厂房进行,设备在厂房内作业,且料仓附近安装喷淋系统,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粉尘飞扬,扬尘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③皮带输送粉尘:物料在厂房内传输采用封闭式皮带廊,粉尘产生量很小,且根据现场踏勘,企业拟将原料仓库、生产设备、成品堆放全部在封闭厂房内作业。故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过自然沉降,定期清扫,外泄粉尘量较少,可忽略不计。④破碎粉尘:破碎粉尘通过采取厂房密闭,在破碎机附近设置集尘罩+引风机+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的措施后,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破碎粉尘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⑤成品装车粉尘:装车作业在封闭库房内进行,且项目拟在厂房顶部安装喷淋降尘装置,使喷淋覆盖成品区、厂房内道路及厂房进出口,大部分粉尘在库中沉降,能够减少粉尘量的 90%,扬尘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⑥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在厂区汽车运输过程物料加盖帆布、及时对厂区道路清扫、减少道路表面粉尘量、路面定时洒水、同时对进出车辆轮胎冲洗、安装喷淋降尘装置等措施后,可以使道路运输粉尘量产生量减少90%,扬尘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振动筛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四个厂界噪声贡献值分别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4t/a,定点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沉淀池处理后的泥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于商砼站原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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