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市金双宇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传送带项目(固体废物)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19-03-12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漯河市召陵区环境保护局2019312日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报告

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

漯河市金双宇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传送带项目

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花莲路与宜兰路交叉口

漯河市金双宇塑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756㎡,建筑面积356㎡。年产300吨传送带。

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固废暂存间中,收集后期出售;

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倒入垃圾箱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责编:】 【审核:slqhbj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