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市融清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7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19-04-02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漯河市融清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7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融清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7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纬二路(规划花莲路)与经四路(规划宜兰路)交叉口西南角

漯河市融清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租赁漯河金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位于漯河市召陵区纬二路(规划花莲路)与经四路(规划宜兰路)交叉口西南角的标准化厂房新建漯河市融清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7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项目。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包括办公区、生产区和仓库。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塑料7000吨。

1)废气

热熔工序产生的污染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预测值均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2-2015)浓度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2)废水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清洗废水由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排入污水管网;喷淋塔排空水采用气浮+过滤处理设施处理以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热熔挤出生产线、切粒机和风机等,评价建议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间隔声,对设备增设减振基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各厂界噪声贡献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漂洗池的沉淀物、污水处理设施底泥、喷淋塔废水处理产生废油、废催化剂、分选杂质以及生活垃圾。沉淀物、底泥、分选杂质和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油和废催化剂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可达100%,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本次公众参与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采用了过网上二次公示及报告简本的发放、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发放调查表(200份)等方式,广泛征求了被调查者的意见,参与调查的所有公众对建设项目持支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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