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天健文具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吨文具、5吨学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19-10-18 来源: 点击:




      2019年10月18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天健文具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吨文具、5吨学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天健文具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吨文具、5吨学具建设项目

报告表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邓襄镇寨门村村西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1300m2。主要构筑物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文具30吨、学具5吨。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堆肥处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二、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破碎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项目注塑、印刷废气一起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要求;经预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要求;破碎粉尘产生量很少且不易逸出。评价建议企业在粉碎机的投料口设置软塑料挡板,其他部位进行密闭;破碎时必须关闭破碎间门窗,破碎完成后及时进行地面清扫。经预测,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主要噪声为注塑机、印刷机、搅拌机、粉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为70~80dBA),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项目四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纸、废油墨桶、废抹布和废活性炭等。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废纸均属于一般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粉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纸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油墨桶、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均为危险废物,废油墨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储存间暂存,废油墨桶由油墨生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可知,项目周边50m范围的居民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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