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市康辉塑胶管材厂年产3000吨高分子PVC改性合金塑料技改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19-11-18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20191118日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报告

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

漯河市康辉塑胶管材厂年产3000吨高分子PVC改性合金塑料技改项目

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康辉塑胶管材厂院内

漯河市康辉塑胶管材厂

总建筑面积2030m2。本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的厂房改造后作为生产车间和仓库。产品规模为年产高分子PVC改性合金塑料颗粒3000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包装袋,均为一般废物,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废包装袋经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售;除尘收集的粉尘经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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