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关于2020年8月7日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日期: 2020-08-07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07日我局对漯河市腾耀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墙体标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暂缓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环评科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时间

1

漯河市腾耀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墙体标砖项目建设项目

许不予决字【2020】第001号

2020.08.07





许不予决字【2020】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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