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利事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纸箱包装材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0-11-03 来源: 点击:




202011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漯河利事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纸箱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利事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纸箱包装材料项目

报告表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5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办公区、污水处理设施等。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根据《漯河市2019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本项目拟采用一套集气罩+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和《河南省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kg/h)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主要污染因子COD和氨氮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漯河市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黑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水墨印刷模切机、粘箱机、钉箱机、打包机等设备正常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约为6070dBA)。在采取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措施治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包括废水性油墨桶、废印刷版和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仓库中,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按照《漯河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建设视频监控、智能计重设备、手持智能终端、标签打印机/二维码标签。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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