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年产生物肥料、掺混肥料4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2-03-11 来源: 点击:




202231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生物肥料、掺混肥料4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1

年产生物肥料、掺混肥料4万吨项目

报告表

辽宁青藤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归村东向东500米路南

本项目租赁归村东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3900m2,其中生产车间及仓库3800m2,办公区100m2建设年产生物肥料、掺混肥料4万吨项目。

1)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S,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氨氮25mg/LSS180mg/L,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收集后委托专人定期清掏、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在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外排的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排放标准要求;在粉碎机排气口安装袋式除尘器,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外排的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排放标准要求;烘干机产生烟气经15m排气筒外排,外排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达到《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表1排放限值的要求。 

3)声环境: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厂区绿化、加强管理等措施进行降噪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处置安全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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