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市首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收集暂存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3-11-17 来源: 点击:




2023年11月17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漯河市首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收集暂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

环评类别

环评机

建设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共参与情况

1

漯河市首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收集暂存项目

报告表

河南畅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青年派出所西漯周路路北

漯河市首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建设工业废弃物收集暂存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包括危废库房、运输廊道、办公区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收集、暂存危废能力5000t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内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取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后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危废库房废气

危废库房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喷淋+除湿除雾+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风机机械设备项目在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当地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营运期内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桶/袋、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UV灯管、喷淋塔废液。废包装桶/袋、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UV灯管、喷淋塔废液属于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多个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转运处置。

2)危险废物

废包装桶/袋、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UV灯管、喷淋塔废液使用包装容器密闭包装后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库房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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