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1-28 来源: 点击:
卫生行政处罚信息 | ||||||||
编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决定书文号 | 决定日期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部门 |
1 | 万金镇唐桥村卫生所 | 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召卫传罚〔2022〕2号 | 2022、09、15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 | 漯河市召陵区天河良子足浴馆 | 漯河市召陵区天河良子足浴馆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吧台服务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召卫公罚[2022]1号 | 2022年8月30日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3 | 漯河市济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漯河市济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禁止经营的消毒产品案 |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 召卫消罚〔2022〕1号 | 2022年12月7日 | 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 |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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