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政策


日期: 2023-08-29 来源:漯河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




  日前,《漯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指导服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台,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政策。
 
  《细则》适用对象为在漯A、B、C、D、E类人才和“百优计划”人才;我市全职新引进的F类中的食品等主导产业急需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医疗和教育等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领军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才,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
 
  《细则》规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可享受以下待遇:1.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政策允许范围内可按其意愿选择幼儿园和中小学就读(包括转学)。2.高中教育阶段。各类人才子女入读高中的,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细则》提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按以下程序办理:1.高层次人才每年5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入学(转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具体包括: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居住证明;聘用合同表等材料;接收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2.市教育局报市委人才办核准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发至申请入读学校的教育局负责安排就读学校。
 
  《细则》规定,市、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分局应根据招生工作安排,每年5月的后10个工作日集中受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转学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启动学籍转接手续。




【责编:】 【审核:焦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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